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教〔2016〕7号)、《防灾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防科教〔2017〕2号)和《关于启动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院学生申请,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评定小组初审,教务处复核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评定委员会审议,现将2019年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结果(附件)予以公示。
如对学分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或申请复核,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材料真实。
公示时间:2019年3月27日-2019年3月31日。
受理处室: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明德楼207室),电话010-61597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