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我校决定启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初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第五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分管院领导任评审委员会主任,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教务处、团委、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科研处、研究生处和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指导、组织校内初赛评审工作。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认真研读《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附录2);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附录1)的具体要求执行。
(二)各参赛项目原则上至少安排一名专任教师担任指导工作,参赛项目可选材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科竞赛项目、开放实验项目、创新性实验项目、社会实践项目,教师指导学生参与项目获得成果等,项目内容最大限度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原则上2019年获得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的项目须参与申报。
(三)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挖掘资源,提炼、总结、创意、创新,广泛动员师生认真准备、积极申报参赛项目,通过大赛促进学风建设,提高学生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
四、报名方式
所有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6月13日前完成系统填报。进入省赛总决赛的名额按照在大创网报名数量确定。参赛团队须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电子版。
五、评审及奖励
(一)河北省赛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二)校级初赛采用网络评审方式进行。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及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基本精神,对参赛团队项目进行评审,按分值确定名次。
(三)校级初赛评审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至6月21日。
(四)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要求,我们将对项目评审结果进行排序,按照排序推荐参加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建行杯”第四届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奖励标准参照《防灾科技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做好大赛的组织工作,并协调各项目指导教师做好各参赛项目的指导工作。学院将从2019年6月17日开始,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报名情况,并完成校级初赛的评审工作,并向省级复赛推荐参赛队伍。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大赛的重要意义,把组织参与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平台。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特色和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时间节点,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和组织保障工作,通过校园网及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大赛,为大赛举办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动员学生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