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学科竞赛奖励统计发放工作,以《防灾科技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防科发教〔2020〕48号)(附录1)及《防灾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修订)》(防科发教〔2021〕10号)(附录2)为基本依据,现启动相关数据统计工作,请按要求提交完成,并跟踪信息通过审核。具体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含)以上的竞赛项目,时间范围:
上次统计结束至本次填报截止日期(2020年11月25日至今)。
二、实施步骤:
请登录“防灾科技学院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学科竞赛管理”系统(见附录3);具体操作步骤及要求如下:
1、上传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2021.11.25)
(1)提交获奖证书电子版(操作人:竞赛负责人,操作说明见附录3)
(2)分配学生奖励(操作人:指导老师,操作说明见附录3)
(3)分配教师奖励(操作人:竞赛负责人,操作说明见附录3)
提示:所填报竞赛名称、获奖等级、获奖人、获奖时间等信息需与证书一致,并且竞赛必须是符合《防灾科技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的已入库竞赛。为确保顺利发放,请务必保证信息完整,详细参照附录4和附录5。
以团队形式参赛队伍,同时发放了个人证书的,只能以团队填报,请指导老师和二级学院严格把关,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比赛相关人员的奖励资格。
2、审核提交的材料,进行奖励认定(截止时间: 2021.11.25,操作人:学院创新创业中心主任、教务处);
3、导出统计表,并反馈给各教学单位进行信息核实(时间:2021.11.25 - 2021.11.26,操作人: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4、各教学单位提交纸质版确认信息(时间:2021.11.27-2021.12.3,操作人:各教学单位);
5、奖励报送发放 (时间:2021.12.4-2021.12.15,操作人:教务处、相关职能部门)。
三、其他事项
1、特别说明:为实现奖励的及时发放,竞赛管理要求全部通过学科竞赛管理系统完成,请指导老师遵循赛前申报、赛中过程管理、赛后及时上传奖励申报材料原则,我们将及时审核,原则上不支持没入库项目补充入库情况。
2、如果学科竞赛前置流程没有完成的,请按照以下流程补充完成,再进入奖励申报流程(前置流程包括:负责人申报竞赛—教务处审批发布—学生报名—指导老师审批)。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跟各学院创新创业中心主任或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吴鹏,王丽丽 电话:010-61597607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