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部门:
根据河北省科技厅、教育厅《关于河北省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冀科政〔2022〕15号)相关要求,学校现组织河北省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项目(以下简称“省科技创新培育专项”)2022年度验收备案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总结,及时办理结项手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2年度河北省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项目须参加本次验收备案,项目名单见附件4。各项目团队需按照《任务书》中确定的研究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及时完成研究工作。
二、成果材料
项目验收备案需提交完备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项目验收证书、项目成果备案表(详见附件1、2、3)。
三、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
1.《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项目验收证书》(需指导老师签署意见);
2.《项目成果备案表》(含装订成册的支撑材料)。
(二)电子版材料
结项材料以“负责人-指导老师-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命名建立文件夹,交至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
四、鉴定形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结项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会审鉴定。请各项目组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17:00前将省科技创新培育专项项目结项材料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明德楼203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鹏 王丽丽
电 话:010-61597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