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遴选办法
一、选聘对象
1、选聘对象:全校教师、校友;成功的创业企业家;行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技术、管理专家;投资、金融、法律、咨询等专家;其他科技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
2、聘任周期:每位创新创业导师聘期2年,聘期结束后,根据其履行职责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和行为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4、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校教师。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二)校外导师符合基本条件即可推荐申报,校内导师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在创新创业方面获得厅局级以上项目立项,或取得成果和奖励;
2、近五年来,承担过我校创新创业方面的课程(包括选修课和必修课)
3、近五年来,指导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创业孵化项目、创业竞赛、学科竞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
4、具有创新创业相关证书。
三、选聘方式
1、创新创业导师的选聘主要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的方式进行;
2、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
3、邀请专家对自荐和推荐创新创业导师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查;
4、入选的创新创业导师将在学校网站公布,并由学校颁发聘书。